小型客車竟坐12人 駕駛?cè)吮挥?分罰100元
2021年02月02日 08:14  來源:南海網(wǎng)  宋體
1月30日,劉某蓮駕駛核載7人的汽車實載12人被罰款100元,機動車駕駛證記6分。
1月30日,劉某蓮駕駛核載7人的汽車實載12人被罰款100元,機動車駕駛證記6分。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wǎng)、南國都市報2月1日消息(記者 利聲富 通訊員 張海哲)“彎一下彎一下”“再低一點,別被發(fā)現(xiàn)了”1月30日,春運第三天,一輛小型客車就“C位出道”,核載7人的車實載12人。目前,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依法對駕駛?cè)藙⒛成徧幰?00元罰款,機動車駕駛證記6分。

  1月30日18時30分許,三亞交警支隊天涯大隊紅樹林崗路管員接到育秀路口交警路管員呼叫,請求協(xié)助查控一輛疑似超員的白色普通小型客車。

  一會,一輛瓊BM8**2號牌白色普通小型客車晃晃悠悠地向交警路管員駛來,交警路管員依法對其進(jìn)行攔截。透過車窗,只見車內(nèi)人頭攢動,狹小的空間內(nèi)擠滿了乘客。

  交警路管員要求所有人下車現(xiàn)場核查發(fā)現(xiàn),原本核載7人的小型客車上實載12人。

  駕駛?cè)藙⒛成?女,40歲)因駕駛營運客車以外載客汽車超員20%以上,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82條相關(guān)規(guī)定,劉某蓮,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依法對其處以100元罰款,機動車駕駛證記6分。

  三亞交警提醒,不少駕駛員認(rèn)為多坐幾個人也沒事,且路途不遠(yuǎn),不會出事的,實際上超員載客是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顧。春節(jié)將近,廣大百姓出行要杜絕超載,拒絕乘坐超員、無牌車輛,平平安全回家過年。

編輯:葉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