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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一男子醉駕上路遇交警 棄車逃跑終被抓
2022年02月18日 11:04 來源:南海網(wǎng)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wǎng)、南國都市報2月17日消息(記者 利聲富 通訊員 張海哲)“前面那輛車怎么突然停路邊?”16日凌晨,正在執(zhí)勤的三亞交警走上前去,發(fā)現(xiàn)司機竟然棄車逃跑。這是2月16日凌晨發(fā)生在三亞街頭一幕。原來,該車司機王某酒后駕車。目前,醉酒駕駛的王某被吊銷駕照,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月16日0時23分許,三亞交警支隊崖州大隊在崖州大道某路段開展酒駕醉駕整治行動時,發(fā)現(xiàn)遠處一輛粵CC***0號牌小型普通客車突然停在路邊,駕駛人迅速棄車逃跑。

目前,醉酒駕駛的王某被吊銷駕照,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醉酒駕駛的王某被吊銷駕照,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見狀,交警路管員立即上前攔截,并將該駕駛人控制,帶至檢查卡點接受檢查。

  經(jīng)現(xiàn)場酒精呼氣式檢測,駕駛人王某(男,31歲)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隨后,交警路管員將其帶往第三方酒精毒物檢測機構進行抽血檢驗。經(jīng)檢驗,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6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駕駛人王某交代自己喝了酒,抱著凌晨沒有交警查酒駕的僥幸心理上道路行駛,沒想到在路上看到交警查酒駕,慌亂之下便棄車逃跑。

  王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相關規(guī)定,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依法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編輯:葉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