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月13日電 (記者 韓星童)2019年12月有示威者在紅磡一帶聚集、堵路并破壞路邊餐廳等,一名男子被捕,其后被控暴動罪,早前被法庭裁定罪成。案件13日在香港區(qū)域法院宣判,男子被判囚3年半。
本案被告為鐘梓軒,控方案情指出,2019年12月1日晚上約8時,多名示威者在紅磡一帶聚集,用障礙物及磚頭等堵路,部分示威者更沖入一間餐廳內肆意破壞及搗亂。警方到場驅散及作出拘捕,在德安街追截及拘捕被告鐘梓軒,他即場將磚頭拋在地上,閉路電視片段拍攝到他較早時候身處示威者群中。
早前,法庭已裁定被告暴動罪罪名成立。案件13日在區(qū)域法院宣判。
區(qū)域法院法官姚勛智在判刑時表示,暴動是嚴重的罪行,被告雖然看起來不像有預謀行事,但事件中兩間店鋪被嚴重破壞,路面有大量磚塊堵塞交通,且影響道路使用者,嚴重破壞社會安寧。姚勛智認為案情嚴重,量刑起點在4年以上,不過考慮到被告初犯,并非領導主謀角色,事件亦沒造成嚴重人命傷亡,而被告也承認不少案情,為法庭節(jié)省時間,因此酌情減刑至3年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