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雙峰籍27名非法滯留緬北人員被懲戒:其小孩一律回原籍入學
為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全國多地公安通過多種方式勸返滯留緬北人員。近日,湖南多地公安再次發(fā)布通報,要求滯留緬北人員在10月31日之前回國,否則將凍結或注銷戶籍。
11月4日,湖南婁底雙峰縣警方發(fā)布懲戒非法滯留緬北人員、電詐逃犯的通告,對27名拒不回國的雙峰縣籍非法滯留緬北人員、電詐逃犯采取懲戒措施,包括一律依法凍結其本人戶口與社?、一律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其小孩一律回原籍就近入學等。
雙峰縣曾于9月8日通告第一批擬懲戒的雙峰籍非法滯留緬北人員、電詐逃犯30人名單,稱截至9月30日限期,尚有葛勇等25人拒不回國或投案自首,于是對葛勇等25人采取既定懲戒和強制措施。
10月15日,雙峰警方發(fā)布第二批擬懲戒的雙峰籍非法滯留緬北人員、電詐逃犯32人名單。通報稱,自本通告發(fā)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雙峰籍非法滯留緬北人員、電詐逃犯應積極主動回國或投案自首,并在入境前7天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備;其家屬應配合勸促非法滯留緬北人員、電詐逃犯盡快入境回國或投案自首。對于如實供述自己違法犯罪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jié)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如仍一意孤行,10月31日前拒不回國或投案自首,將采取懲戒和強制措施。
11月4日,雙峰警方再次發(fā)布懲戒非法滯留緬北人員、電詐逃犯的通告。通告稱,上述32人至10月31日已通告期滿,尚有戴朝暉等27人拒不回國,現(xiàn)對戴朝暉等27人采取懲戒措施:1、一律依法凍結其本人戶口與社?ǎ2、一律列入失信人員名單,暫停名下所有銀行卡、手機卡等業(yè)務,五年內(nèi)不得開辦新銀行卡、電話卡(銀行卡包括個人銀行卡,非銀行支付賬戶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賬號;電話卡包括電信、移動、聯(lián)通手機卡,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物聯(lián)網(wǎng)卡);3、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在入團、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政治審查時,一律不予通過;4、一律取消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所有政策性補貼(助)資金;5、其小孩一律回原籍就近入學。
澎湃新聞梳理發(fā)現(xiàn),為逼投勸返滯留緬北人員,全國多地公安機關采取多種措施,如列入失信人員名單,限制本人信用卡消費、貸款審批;暫停本人名下所有的手機卡、銀行卡等業(yè)務。
此前湖南衡陽警方發(fā)布通報,對滯留緬北人員進行懲戒:本人及直系三代家庭成員,在入團、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政治審查時,一律不予通過;對滯留緬北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返衡,一律取消其本人及家庭相關政策性補貼(助)資金。湖南衡陽縣警方通告,對緬北窩點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涉贓違建,一律予以拆除。
緬北窩點人員子女在幼兒園、小學、初中新生錄取和開學時,父母雙方?jīng)]有共同當面申請入學就讀手續(xù)或面談注冊報名的,一律不得就讀城區(qū)學校。
除了對直系親屬的影響,警方還對緬北人員采取“注銷戶籍”的懲治措施。今年6月,湖南寧遠警方通告,一律對不主動聯(lián)系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或派出所報備且非法滯留緬北地區(qū)的人員,視為“下落不明”注銷戶籍。
10月16日,湖南隆回公安官方微信公號公布了該縣22名自然人列為失蹤人員名單,稱將依法注銷戶籍。自本通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前,凡主動回國并到戶籍地派出所報到者,可依法恢復戶籍。
澎湃新聞記者 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