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跑路"退款難 預付卡緣何屢屢"卡"了消費者
2021年11月04日 07:41 來源:海南日報
10月21日,三亞易動健身奧萊店的卷閘門緊鎖著。 本報記者 易宗平 攝
10月21日,三亞易動健身奧萊店的卷閘門緊鎖著。 本報記者 易宗平 攝

  我省部分預付卡銷售商家停業(yè)或“跑路”,消費者遭遇退款難

  預付卡緣何屢屢“卡”了消費者

  ■ 本報記者 易宗平

  “我今年8月在易動健身奧萊店充值辦了兩年卡,可不到兩個月店就關門了,還不肯退錢。”10月25日,三亞市居民孫女士告訴海南日報記者,有80多名該店持卡人建了一個維權群,向多方投訴,要求返還剩余金額,但截至海南日報記者發(fā)稿時,仍無退款。

  近期,我省部分商家因各種原因停業(yè)或“跑路”,預付卡持有者遭遇退款難。業(yè)內人士認為,相關部門權責不明、推諉拖沓、監(jiān)管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導致預付卡淪為“圈錢卡”。

  商家關門停業(yè)“沒商量”?

  孫女士說,她家距該市奧特萊斯商場內的易動健身奧萊店約500米,考慮到距離近,自己便辦了張為期兩年的健身預付卡。其他如薛女士、王先生、陳先生等人,也因為住處與該店相距1公里左右,選擇辦了健身預付卡。

  今年9月下旬還在營業(yè)的這家健身店,國慶節(jié)期間突然停業(yè),到目前仍未復業(yè)。多名持卡人說,他們已向三亞市有關部門投訴。

  10月21日,記者來到易動健身奧萊店外,只見緊鎖的卷閘門上貼著一張結尾沒有日期的《通知》:“因奧特萊斯裝修,本店暫停營業(yè),開業(yè)時間另行通知”“如您需要繼續(xù)鍛煉,可到美亞公館二樓易動健身鍛煉”。

  而位于美亞公館的易動健身美亞店經(jīng)理張韋軍、店長張恒坤接受記者采訪時稱,易動健身奧萊店與美亞店同屬易動健身加盟店,二者之間沒有隸屬和財務關系,為了維護“易動健身”品牌形象,美亞店暫時可以接收奧萊店持卡人鍛煉,但無法接待奧萊店“一對一”私教持卡人,因為場地不夠、教練也不夠。

  持卡人王先生、張先生、孫女士、薛女士等受訪者訴苦:其住處距易動健身美亞店最近的有5公里,最遠的有10公里,交通不便利,強烈要求退款。

  無獨有偶。我省一些市縣辦理預付卡的門店,不乏關門停業(yè)“沒商量”的案例。

  今年3月中旬,瓊海嘉積錢吉成健美塑身俱樂部的部分持卡人說,該俱樂部未提前告知會員就關門歇業(yè),拖欠會員預付費用不退款;8月中旬,?谑衅婷顛u兒童游樂園以“商管公司和物業(yè)公司主動停電”為由“暫停運營”,部分會員卡持有者也遭遇退款難;10月初,持有三亞33度嬰幼兒游泳館會員卡的數(shù)十名寶爸、寶媽接到商家通知,“游泳館因搬遷停課”,卻不退還卡內費用……

  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匯總數(shù)據(jù)顯示:2021年1月1日至10月26日,全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接到涉及預付卡辦件共772件,其中投訴770件,已辦結651件。該局有關負責人分析了三方面原因:店面轉讓導致已充值的費用無法使用,也聯(lián)系不上商家進行退款;使用預付卡時被告知已過期,但購買時商家未告知有使用限期,預付卡上也未注明;商家關門停業(yè),消費者充值后無法享受服務或進行退款處理。

  多部門為何管不住“一張卡”?

  “健身店變換地點后,持卡人住處太遠、不便利的,要求退款是合理的!比齺喪惺袌霰O(jiān)督管理局副局長符冬文說。但他也稱,處理預付卡工作的牽頭單位是該市商務局。

  三亞市商務局有關工作人員稱,健身工作的牽頭單位是文體部門。不過,三亞市商務局主任科員陳文學表示,該局高度重視這起案件,如果現(xiàn)場能調解,將盡量調解。

  “健身卡的市場行為監(jiān)管,以市場監(jiān)管局、商務局為主。”三亞市旅文局副局長蒙緒彥解釋道,公益性的健身工作歸旅文局管理,經(jīng)營性的健身行為則不屬旅文局管理,但該局會做好配合工作。

  就易動健身的問題,三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亞龍灣所負責人陳育東透露,該所提出約談易動健身奧萊店負責人邢某南,但邢某南不露面,現(xiàn)已將該店列入“異常名錄”。

  陳文學表示,此案如果調解不了將走程序調查,固定證據(jù)后將移交給公安機關。

  三亞易動健身奧萊店關門停業(yè),店主“玩失蹤”,不但相關部門約談不了,消費者更是聯(lián)系不上。對此,一位持卡人不解地發(fā)問:“這么多部門,為什么就管不住‘一張卡’?”

  部分市縣的市場監(jiān)管部門有關負責人無奈地說,停業(yè)“跑路”的商家很難找到,執(zhí)行起來難度大。而有的部門則建議,消費者自身要提高警惕,注意收集證據(jù),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問題。

  預付卡退款難究竟“卡”在哪?

  多個部門管不住“一張卡”,究竟“卡”在哪?手持預付卡無法退款,多次投訴遭遇“踢皮球”的鄭先生認為,關鍵在于這些部門職能交叉,未形成合力,往往沒看到自身應盡的監(jiān)管職能,只看到其他部門要負擔的責任,管多管少缺乏績效指標,有的甚至一推了之。

  分別辦了健身預付卡、美容預付卡的江先生、劉女士建議,相關部門要在商家注冊時就為消費者設置“保險杠”——按預付卡金額的一定比例,向指定專用賬戶繳存準備金,一旦出現(xiàn)商家關門或“跑路”情形,至少可以抵扣部分消費者的損失。同時,對失信商家列入“異常名錄”后,要第一時間在部門官微和大眾傳媒上公布。

  長期從事保險業(yè)務的楊女士則建議開辟新險種,對預付卡業(yè)務可以考慮上“保險”,如果出現(xiàn)門店關;蛏碳摇芭苈贰保碣r也能減輕消費者損失。

  “這些案例中所涉及的預付卡,實質上是一種預付式消費合同的法律關系,目前這種消費方式在美容、美發(fā)、餐飲和健身等行業(yè)比較普遍!北本┲袀(海口)律師事務所律師廖暉接受采訪時說,“這樣的經(jīng)營方式和營銷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雙方獲利,然而在現(xiàn)實生活中由于監(jiān)管不足和法律法規(guī)滯后,所以出現(xiàn)很多玩弄、欺詐消費者、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現(xiàn)象。”

  廖暉指出,目前對處理預付卡商家“跑路”的法律依據(jù),主要有《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商務部2012年頒布的《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角度來看,商家不能利用“霸王條款”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利,要保護消費者的隱私權,也不能隨意改變服務方式和地點。

  廖暉表示,現(xiàn)實中,有些健身房等商家設立消費陷阱,通過提供大幅優(yōu)惠收取了大量預付款然后“跑路”,這種現(xiàn)象涉嫌詐騙,受害者可以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另外,新頒布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反消費欺詐規(guī)定》第九條第(四)款為: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健身、美容、培訓、餐飲等服務中,采用預收款等方式騙取消費者費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服務的,行為情節(jié)嚴重或者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的,除了處罰經(jīng)營者外,對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等,還要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該規(guī)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報三亞11月3日電)

編輯:李奧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