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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新建780套安居房申購已開始 10月27日截止
2021年09月30日 17:21  來源:儋州市人民政府網

  儋州市融媒體中心消息 9月28日,記者從市住建局獲悉,我市新建780套安居房申購工作已開始。此次申購對象為符合《儋州市解決教育、醫(yī)務人員安居型商品住房實施方案》購房條件的基層教育、醫(yī)務人員及教育、醫(yī)療系統(tǒng)引進人才,申購時間為9月15日至10月27日。

  據悉,安居房項目位于那大鎮(zhèn)城北片區(qū),項目總投資5.6億元,總用地面積2.5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共建設住宅樓5棟、配套商業(yè)樓1棟,住宅780套,主要戶型面積為99平方米,配套建設車位654個,預計2022年12月底交房。項目實行現房銷售,主要面向儋州市基層教師和醫(yī)務人員、一線工作者以及引進人才、符合購買安居型商品住房條件的本地居民家庭銷售。

  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市住建局高度重視新建型安居型商品住房安越風華項目的申購工作,一方面積極開展宣傳工作,引導基層教師和醫(yī)務人員熟知申購條件和流程相關政策。另一方面認真做好申購人員條件初核工作,及時引導基層教師和醫(yī)務人員在申購限期內辦理相關手續(xù)。

  申請購買安越風華安居型商品住房的主要流程如下:

  (一)申購資料提交:申購人可到市住房保障中心(亦可自行打印附件1)領取購房《安居型商品住房購房申請表》,并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經教育、衛(wèi)健委等主管部門初核后,遞交以下申購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市住房保障中心:

  1.《安居型商品住房購房申請表》(附件1);

  2.家庭成員(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戶口本及身份證;

  3.申請人婚姻證明材料;

  4.住房情況證明(包括住房有關證明、非本市戶籍人員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是否享受過保障性住房的證明等);

  5.誠信聲明及承諾書(附件2模板);

  6.社保等其他材料。

  (二)申購資料審核

  1.市住房保障中心對申購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材料齊備且符合規(guī)定形式的,市住房保障中心予以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受理回執(zhí);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guī)定形式的,市住房保障中心當場或者5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申請人應在通知3日內及時取回個人申請材料,逾期未取回,后果自負。

  2.市住房保障中心對申請材料的審查,可通過部門協(xié)查、函詢、入戶調查等方式進行調查核實。審核事項涉及其他部門協(xié)辦的,市住房保障中心通過內部流轉方式辦理。戶籍、社保、個稅、產權登記、婚姻、人才認定等相關職能部門應當通過政府信息互通方式提供相關信息或者在5日內出具明確核查結果。

  (三)公示

  經調查符合購買安居型商品住房條件的申請人名單,市住房保障中心將在市政府網站及本部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10日。公示有異議的,經核實不符合購買新建型安居型商品住房條件的,由市住房保障中心書面告知申請人。

  (四)核發(fā)《準購通知書》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住房保障中心批準,并核發(fā)《安居型商品住房準購通知書》(以下簡稱《準購通知書》)。

  (五)《配售方案》明確資格

  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對已取得《準購通知書》的申請人購房需求情況進行分類登記,并根據房源情況和申請人情況會同市教育局、市衛(wèi)健委統(tǒng)籌制定《配售方案》。經市政府同意,通過輪候排隊或公開搖號等方式確定配售資格。

  (六)認購簽訂及后續(xù)手續(xù)

  1.抽中房號后,申購人需在規(guī)定期限內到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簽訂認購書。逾期未簽訂認購書,視同為放棄購房資格。

  2.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xù)。

  3.申購人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xù)。

編輯:王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