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晚,海口市教育局發(fā)布《2021年秋季?谑兄械葘W校招生工作方案》,指出2021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設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共四個批次,并明確招錄辦法、招錄原則。各批次都能填報哪些學校?同分如何錄?非海口學籍或戶籍錄取有何不同?中考生們快收藏!
錄取批次
1.提前批:瓊臺師范學院公辦鄉(xiāng)鎮(zhèn)幼兒園定向免培生班、海南中學和國興中學少數(shù)民族特招班、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海南中學中英高中課程實驗班、海南華僑中學中美和中英合作實驗班、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引進優(yōu)質教育資源合作舉辦的公辦高中學校的實驗班。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只能選報一個學校志愿(海南中學、國興中學少數(shù)民族特招班實行平行志愿招生,可同時填報這兩所學校)。
2.第一批:“省一級學!(見附表1)、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計劃(見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招生計劃)。考生在本批次只能選報一所學校。本批次分兩段進行錄取,A段錄取“省一級學校”統(tǒng)招計劃減去該校招生總計劃5%所得計劃部分及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B段錄取“省一級學校”總計劃的5%預留部分及民辦學校未完成的公費生。海南華僑中學面向全省招生的計劃和申請部分計劃在第二批次錄取的“省一級學!辈辉侔才旁贐段錄取。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附屬中學B段預留的5%計劃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市縣(單位)。A段錄取后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在B段錄取前修改本批次志愿?忌氃谝(guī)定時間內憑準考證號和密碼,上網(wǎng)自主修改或由學校指定專人負責修改。B段錄取時以修改后的志愿為準,未修改志愿的考生,原來所報志愿繼續(xù)有效。本批次學!爸笜说叫!鄙匿浫」ぷ靼才旁贐段統(tǒng)招計劃完成后進行,但申請部分計劃在第二批次錄取的學校,在該校統(tǒng)招計劃全部完成后進行。
附表1 省一級學校名單
1.海南中學
2.海南省國興中學
3.海南省農墾實驗中學
4.海南省農墾中學
5.海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6.海南熱帶海洋學院附屬中學
7.海南華僑中學
8.海口市第一中學
9.?谑协偵街袑W
10.海口實驗中學
11.?谑械谒闹袑W
12.北京師范大學?诟綄僦袑W
13.三亞市第一中學
14.海南中學三亞學校
15.南開大學附屬中學儋州市第一中學
16.儋州市八一中學
17.儋州市兩院中學
18.文昌中學
19.文昌市華僑中學
20.瓊海嘉積中學
21.萬寧中學
22.北京師范大學萬寧附屬中學
23.澄邁中學
24.臨高中學
25.樂東中學
26.洋浦中學
3.第二批:市縣(單位)優(yōu)質普通高中學校、海南省農墾加來高級中學、經申請獲批的“省一級學!(部分招生計劃);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非公費生計劃。每名考生在本批次只能選報1所學校。?谑胁糠制胀ǜ咧袑W校從統(tǒng)招計劃中調劑部分計劃列入該批次(瓊山華僑中學300個計劃、?谑械诙袑W300個計劃、?诤8蹖W校200個計劃、?谑虚L流中學200個計劃、?谑徐`山中學200個計劃)。
4.第三批:一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剩余計劃);有五年一貫制招生計劃的高等學校、中高職“3+2”連讀及中高職“3+2”分段培養(yǎng)試點班。本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每個考生可同時填報6所第三批錄取的普通高中學校,以及高校五年一貫制招生計劃、中高職“3+2”連讀及中高職“3+2”分段培養(yǎng)試點班的6個學校專業(yè)志愿。
填報志愿時間
考生志愿實行網(wǎng)上填報的方式,分兩次進行。第一次實行考后估分填報,考生可填報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錄取的學校,每批次只能填報一所學校(海南中學、國興中學少數(shù)民族特招班除外);第一批次學校A段錄取結束后,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修改填報第一批次志愿。
第二次實行知分填報,安排在第二批錄取結束后進行,考生可填報第三批錄取的學校,該批次實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同時填報6所第三批錄取的普通高中學校,以及高校五年一貫制招生計劃、中高職“3+2”連讀及中高職“3+2”分段培養(yǎng)試點班的6個學校專業(yè)志愿。
方案指出,第一次(含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填報志愿時間:6月28日-7月6日中午12:00;7月7日-10日中午12:00為市縣(單位)中招辦和學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完善考生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時間。第一批B段修改志愿時間:7月25日-26日下午16:00(提示:僅可修改第一批的志愿,第二批次的志愿不可修改)。
第二次(含第三批)填報志愿時間:8月3日-5日下午16:00。
8月7日前為市縣(單位)中招辦和學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完善考生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時間。
特別提醒,戶籍地和學籍地不一致的考生,只能選擇以學籍所在市縣考生身份或戶籍所在市縣考生身份填報志愿(二選一,選定后只能以同一種身份報考所有批次志愿)。具有本省戶籍和學籍,但不在戶籍所在市縣(單位)就讀和考試的考生,第一次志愿填報了戶籍所在市縣(單位)普通高中學校志愿和海南中學、海南華僑中學定向分配到戶籍所在市縣(單位)計劃志愿的,須于7月7日—14日向戶籍所在市縣(單位)中招辦提交戶口簿進行復查(?谑袘艏奶峤坏胶?谑锌荚囍行6樓中招科,海甸島三西路15號)。未提供或提供的戶籍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戶籍所在市縣(單位)中招辦有權取消其相應的填報志愿資格。省中招辦將通過省中招系統(tǒng)向各市縣(單位)提供此類考生名單以供復查。
招錄原則
1.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依據(jù)學校招生計劃指標和考生報考志愿的批次、順序,按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等級和投檔總分的高低依次擇優(yōu)錄取。省中招辦設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
2.“省一級學校”和經省教育廳批準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實驗班,只錄取各考試科目等級均達到C等(含)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達到B等(含)及以上(特長生除外)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引進優(yōu)質教育資源合作舉辦的上海世外附屬?趯W校列為市縣優(yōu)質高中學校,錄取條件參照“省一級學校”的標準執(zhí)行。一般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要求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要達到C等(含)及以上,對考試學科等級不做限定。
3.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按中招投檔總分從高到低向招生學校投出達到各考試科目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門檻的考生。
4.投檔總分相同考生的排序規(guī)則如下:
(1)比較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生物、地理9科的原始分總分;
(2)比較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
(3)比較單科考試成績等級。比較的科目順序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生物、地理。
(4)如前3款不能區(qū)分,則“三僑生”、港澳臺生優(yōu)先。
(5)以上程序仍不能區(qū)分時,由招生學校根據(jù)考生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成長記錄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擇優(yōu)錄取。各招生學校須于6月20日前制定并向社會公布依據(jù)《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成長記錄袋》材料錄取的具體辦法,同時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及省中招辦備案。
5.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附屬中學、海南華僑中學(部分計劃)、經省教育廳批準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實驗班、中外合作普通高中國際班、國際課程班、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只在屬地范圍內招生。除公費生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其他計劃原則上在審批地招生,如在審批地生源不足,經省中招辦批準后,方可跨區(qū)域招生。
6.海南中學、海南華僑中學(部分計劃)分配到市縣的統(tǒng)招計劃,只招收該市縣戶籍的應屆生。海南中學另外分配指標招收學籍在我省的外省市戶籍應屆生。
7.已被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計劃、瓊臺師范學院公辦鄉(xiāng)鎮(zhèn)幼兒園定向免費培養(yǎng)生班錄取的考生不予退檔(因招生出現(xiàn)特殊情況的除外)。中高職“3+2”連讀、中高職“3+2”分段培養(yǎng)試點班招生,設立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根據(jù)考生報考志愿統(tǒng)一出檔,擇優(yōu)錄取。各招生學校要特別注意甄別考生的錄取狀態(tài),不得重復錄取已被上述學校錄取的考生。
8.除統(tǒng)招計劃和“指標到!蓖,各市縣(單位)各類自主招生(含體育、藝術特長生)計劃及其他計劃招生也須報省中招辦核準。各招生學校在編制招生計劃時要科學分配各類計劃數(shù),沒有分配計劃或未經省市招辦核準的各類招生計劃,不得招錄相應類型的考生。
9.具有海口市初中學籍且初三年級就讀滿一年的非本市戶籍應屆畢業(yè)生,報考?谑泄k普通高中學校的,可報考?谑泄k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總計劃5%的公費生和一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總計劃8%的公費生。實行單獨劃線,錄取分數(shù)不低于本市戶籍考生的錄取分數(shù)線。
招錄辦法
1.面向全省招生的學校、市縣(單位)普通高中學校的錄取。
面向全省招生的學校(含民辦普通高中公費生計劃)錄取時,省中招辦根據(jù)考生志愿、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投檔總分,統(tǒng)一出檔,錄取學校在網(wǎng)上按計劃錄取考生,錄滿為止,省中招辦在網(wǎng)上審批。下達市縣(單位)的招生計劃未能完成的,由省中招辦負責調劑。全省普通高中學校各類考生(不含特長生)的錄取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海南中學、海南省國興中學繼續(xù)招收少數(shù)民族特招班計劃,招錄對象為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初中應屆畢業(yè)生。其中海南中學50名,海南省國興中學100名,具體按少數(shù)民族聚居市縣占招生總數(shù)的80%,其他市縣(單位)占20%的比例安排指標。符合條件錄取的學生繼續(xù)享受“三免一補”。
海南省國興中學面向全省統(tǒng)一招生的計劃(特招班計劃除外),60%用于錄取少數(shù)民族學生和在少數(shù)民族自治地方工作10周年以上且戶籍在少數(shù)民族自治地方的漢族公務員和專業(yè)人才(中級以上職稱)的子女。如出現(xiàn)個別市縣的生源過于集中或入圍生源空缺的情況,將由省中招辦與該校以及有關市縣(單位)中招辦協(xié)商,對錄取生源和人數(shù)做適當調整。少數(shù)民族考生的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不得低于漢族考生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80分(原始分總分)。
海南中學和海南省國興中學繼續(xù)設立“宏志班”,招錄對象為品學兼優(yōu)、家庭貧困的初中應屆畢業(yè)生,計劃不單列。有關部門和招生學校對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審核后,從海南中學和海南省國興中學錄取的統(tǒng)招生中篩選確定。
面向本市招生的海口市普通高中學校,由市中招辦根據(jù)考生的志愿、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投檔總分,統(tǒng)一使用省中招系統(tǒng)負責出檔給學校,擇優(yōu)錄取,并報省中招辦備案。
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谑惺∫患墝W!爸笜说叫!庇媱澱急拘U猩傆媱澋谋壤秊50%。指標到校生的計劃分配到我市公辦初中學校(含省教育廳直屬中學和高校附中的初中部)和民辦初中學校(須達4個平行班及以上)。招錄對象為填報了本招生學校志愿,且初中階段均在其初中畢業(yè)學校就讀,并參加學業(yè)水平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非?趹艏忌笜藬(shù)按初中畢業(yè)學校指標到校生名額的5%分配,實行單獨劃線,錄取分數(shù)不低于本校本市戶籍考生的錄取分數(shù)線。此類學生的錄取工作安排在統(tǒng)招計劃錄取完成后進行,設立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但此分數(shù)線不得高于本校統(tǒng)招生錄取分數(shù)線的90%(“省一級學!辈坏酶哂诒拘=y(tǒng)招生A段錄取分數(shù)線的90%)。若某初中學校已分配招生指標但沒有考生上線或上線考生不足,可以將剩余指標調整到其他初中學校,也可用于獎勵辦學進步顯著的初中學校,但要保證沒有考生上線的公辦初中學校(畢業(yè)生人數(shù)須達到50人)至少有1名考生被錄取。
2.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錄取。
從2020年起,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實行同步招生,取消民辦高中學校、學生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三方自愿提前簽訂錄取協(xié)議書做法。為鼓勵優(yōu)質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拿出一定比例的計劃統(tǒng)一招收公費生,今年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批次按如下安排:公費生計劃列入第一批次錄取,其他計劃安排在第二批次錄取。若公費生計劃在第一批次未錄取完成,則在第二批次所錄取的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到低補足。
民辦學校一般計劃安排在第二批次錄取,具體招生計劃比例視其生源情況在正式投檔前確定。若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計劃在第二批次未錄取完成,則所剩計劃轉入第三批次繼續(xù)錄取,經省中招辦同意,可放開生源區(qū)域限制,跨市縣錄取。民辦和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在第三批次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先進行模擬投檔并根據(jù)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數(shù)和最低控制線,最后正式投檔錄取。如有學校違規(guī)繼續(xù)與考生簽署提前錄取協(xié)議書擾亂招生秩序的,一經查實,將提請省教育廳在全省通報批評,并核減該校下一年度招生計劃。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wǎng)、南國都市報記者 黃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