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非法占用農用地經營砂石加工 被罰300余萬元
2021年05月18日 15:23 來源:南海網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5月18日消息(記者沙曉峰)記者5月18日從三亞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天涯分局獲悉,該局日前對位于三亞市天涯區(qū)水蛟村委會大園村內非法占用農用地經營砂石加工的一家企業(yè)作出罰款逾300萬元的決定。

  今年年初,三亞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天涯分局根據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提供的違法線索,對水蛟村委會大園村內一家再生資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農用地經營砂石加工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經多次調查取證,最終鎖定該公司存在以下違法事實:該公司在未辦理相關合法用地審批手續(xù)的情況下,違法占用29810平方米(其中,基本農田17907平方米)農用地用于經營砂石加工。至被發(fā)現(xiàn)時,涉事場地已被人用廢土、建筑廢棄物等材料進行回填平整。場地內,安裝了洗砂設備、移動式建筑廢棄物破碎設備、自動篩砂設備等各一套,以及柴油發(fā)電機4臺。建有混合結構房約20平方米,普通集裝箱房約20平方米,鐵皮棚約20平方米。場地四周堆放砂料、建筑廢棄物、石子、廢土等共約1萬立方米。

  日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海南經濟特區(qū)土地管理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三亞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天涯分局對該涉事公司作出行政決定: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29810平方米,處人民幣3804160元罰款,并限期30日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修建、設置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設備,清除砂料、建筑廢棄物、石子、廢土,恢復土地原狀。

  與此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guī)定,把該案件移送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比齺喪刑煅膮^(qū)有關負責人稱,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qū)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

編輯:葉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