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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海南開展摩托車交通安全治理
2021年04月23日 15:20  來源:海口日報  宋體

  本報4月22日訊(記者趙莎)為進一步加強摩托車交通安全管理,全力遏制涉及摩托車道路交通事故多發(fā)勢頭,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決定自5月1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省范圍集中開展摩托車交通安全專項治理。為廣泛宣傳告知,發(fā)動群眾積極參加配合,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發(fā)布注意事項。

  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提示,我省公安交警部門將增設報考摩托車駕駛證受理點或窗口,開展下鄉(xiāng)集中受理報名和組織考試工作等便民措施,摩托車理論考試可采用紙質考卷,請廣大居民積極報考摩托車駕駛證。同時,我省還將全面推行摩托車“帶牌銷售”,實施有條件容缺辦理摩托車牌證,請廣大居民購買摩托車后及時辦理注冊登記。

  我省公安交警部門、安檢機構、保險公司將聯合開展下鄉(xiāng)“一站式”服務,實行摩托車人工檢驗和保險上門服務,請廣大居民按時辦理摩托車檢驗并購買保險;有資質的企業(yè)將深入農場、鄉(xiāng)村,上門回收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摩托車,請廣大居民主動配合并辦理車輛注銷手續(xù);有關車輛登記業(yè)務辦理流程,請到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咨詢或登錄公安交警部門微信公眾號查詢。

  我省嚴禁居民駕駛無牌無證、逾期未檢驗、未購買保險或報廢摩托車上路行駛,嚴禁無摩托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摩托車,嚴禁駕乘摩托車不佩戴安全頭盔。一經發(fā)現,依法從嚴從重處罰。

  駕駛摩托車嚴重違法處罰規(guī)定

  ■醉酒駕車,入刑并吊銷駕駛證;

  ■酒后駕車,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并記12分;

  ■騎乘摩托車不戴頭盔,扣車、罰款并記2分;

  ■無牌車上路,扣車、罰款并記12分;

  ■未檢驗車輛上路,扣車、罰款并記3分;

  ■無證駕車,拘留15天、罰款2000元;

  ■車輛不投保強制保險,扣車并罰款2倍的保險費;

  ■駕駛報廢車,吊銷駕駛證、罰款2000元,扣車并強制報廢。

編輯:符宇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