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博鰲3月23日電 (記者袁宇)3月23日,海南日報記者從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yī)療旅游先行區(qū)管理局獲悉,該局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于近日順利推行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試點工作方案,通過經濟手段實施質量風險管理,加快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huán)境。
按照省委、省政府相關工作要求,樂城先行區(qū)管理局應當試點推行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探索工程質量安全全過程風險管控的保險模式。為此,樂城先行區(qū)積極推行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試點工作方案,進一步激發(fā)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和創(chuàng)造力。
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是指由建設單位投保的,根據(jù)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對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在保險期間內由于工程質量潛在缺陷所導致的被保建筑物的物質損壞,履行賠償義務的保險。
樂城先行區(qū)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工程質量潛在缺陷,是指建筑工程在竣工驗收時未被發(fā)現(xiàn)的,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因勘察、設計、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被保險建筑的物質損失的缺陷。推行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一是轉嫁了工程質量風險的賠償責任;二是由保險人遴選素質較高的風險管理機構,作為工程監(jiān)理的補充手段,可以完善工程質量管理機制,從而切實提高工程質量。
更為重要的是,實施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意味著通過經濟手段實施工程質量風險管理,平衡相關方的地位和關系,既符合市場要求,又能夠將行政管理部門從大量質量管理、調解經濟糾紛等事務中解脫出來,理順了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