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wǎng)、南國都市報3月1日消息(記者 利聲富 通訊員 張海哲)2月28日晚,三亞交警開展夜查行動發(fā)現(xiàn),駕駛車牌號為遼A9***R號牌小型普通客車的陳某霖在駕駛證記分滿12分的情況下竟然套牌駕車。對此,三亞交警對其作出罰款51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2月28日23時許,三亞交警支隊吉陽大隊組織路管員在迎賓路中鐵置業(yè)廣場路段開展“1+3”夜查統(tǒng)一行動,依法攔截一輛遼A9***R號牌小型普通客車。檢查過程中,當交警路管員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時,該車駕駛員神情慌張。
經(jīng)核查,該車輛號牌屬于其他機動車號牌,且駕駛人陳某霖駕駛證違法記分已達12分。
陳某霖(男,30歲)因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違法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28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第90條,《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8條、第82條相關規(guī)定,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依法對其處以5100元罰款、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