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章程 通訊員黃華妍)每逢春節(jié),單身的你,回到老家,有沒有被長輩們催婚?為了應付父母,不少年輕人選擇租男友、女友回家過年。然而有的不法分子竟然打著“租女友”的幌子實施詐騙。
在廣州市黃埔區(qū),一名男子就在網(wǎng)絡平臺打著“高薪租女友”的幌子,騙財又騙色。記者昨日了解到,該男子因犯詐騙罪被黃埔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男子發(fā)布“招聘女友”虛假信息實施詐騙
2020年上旬,李世賢(化名)在廣州市黃埔區(qū)聯(lián)系辦假證的人員,向對方提供其本人的照片及編造的身份信息,要求對方為其偽造姓名為“李尋歡”的居民身份證1張(經鑒定,屬假證)、車牌號碼為“粵B01234”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1張(經鑒定,系偽造證件),并以人民幣100余元的價格購買上述偽造的證件。
隨后,李世賢在陌路交友平臺發(fā)布“招聘女友”信息,謊稱租賃女友應對父母逼婚,以此吸引被害人添加其為好友,并使用上述假證騙取被害人的信任。
同時還虛構為奶奶過壽購買禮物、做法事、祈福、維修車輛等理由,騙取被害人白牡丹(化名)、夏雨荷(化名)、邱海棠(化名)、佟雪蓮(化名)、虞美仁(化名)的財物,共計143324元及筆記本電腦1臺。
另查明在2019年,李世賢與劉翠花(化名)通過網(wǎng)絡相識,假意與劉翠花建立戀愛關系,并用同一理由,分多次騙取劉翠花款項共計人民幣39887元。
2020年8月27日,李世賢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并被扣押了作案工具虛假的居民身份證1張、偽造的機動車行駛證證件1張、藍色VIVO牌手機1臺。
被告人李世賢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同時,責令被告人李世賢在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十五日內一次性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
經辦法官指出,本案中,李世賢具有非法占有公民財物的目的,以建立戀愛關系、租賃女友等為幌子、與多名被害人發(fā)生性關系,買賣、偽造居民身份證件用于詐騙,并實施多次詐騙,針對不特定多數(shù)人實施電信網(wǎng)絡詐騙,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在此,提醒廣大女青年們,請擦亮你的雙眼,警惕所謂的“富二代”。同時,取財有道,請樹立正確的金錢觀,合法合規(guī)兼職或創(chuàng)業(yè)。
在未核實對方身份的情況下,涉及到金錢往來的,更要提高警惕,切莫輕易進行大額轉賬或貴重物品贈予,小心“錢”“色”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