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7月10日訊 (記者曹馬志 通訊員潘彤彤)如何推動游艇產業(yè)整體服務和管理水平邁上新臺階?海南日報記者7月10日從省交通運輸廳獲悉,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游艇產業(yè)促進條例》等法規(guī),該廳結合各市縣發(fā)展、行業(yè)意見征集情況,對《海南省游艇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海南自由貿易港游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即日起向公眾征求意見。
該征求意見稿共包含38條,分為總則、碼頭管理、游艇俱樂部管理、游艇租賃、服務保障、 附則等6個章節(jié),適用于游艇及其乘員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航行、停泊、出入境和游艇碼頭、俱樂部以及游艇租賃監(jiān)督管理。
此次意見反饋時間截至7月21日,反饋方式詳見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