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國都市報5月9日訊(記者 王燕珍)剛剛迎來“立夏”,走在街上卻時不時看到一些安裝了遮陽傘的“別具一格”的電動車。海南交警特別提醒,摩托車、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屬于交通違法行為,存在不少安全隱患,千萬不要為了提高“防曬指數”而降低了“安全系數”。
澄邁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針對摩托車、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增多現象,進一步強化工作措施,嚴厲整治摩托車、電動車非法安裝遮陽傘交通違法行為,確保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有序。
整治中,執(zhí)勤交警路管員采取定點執(zhí)勤和流動巡查相結合的勤務模式,在國省道和鄉(xiāng)鎮(zhèn)農村道路等重點路段,通過加強對道路兩旁的摩托車、電動車進行檢查,對非法加裝遮陽傘的駕駛人進行現場整改拆除后予以放行。
為什么不能加裝遮陽傘?據交警介紹,首先是影響駕駛人視線,遮陽傘會造成視線受阻,影響安全行駛。遮陽傘多為塑料材質,采用安裝支架撐起遮陽傘,支架安裝位置為車輛前方兩側,支架的位置不僅影響駕駛員前方視線,也會影響車輛反光鏡觀察效果,形成安全隱患,易發(fā)生交通事故。電動自行車加裝遮陽傘后,原有的結構發(fā)生了改變,受制于支架和電動車遮陽傘,轉向時易產生死角,操作不慎容易摔倒。尤其在大風天氣,由于風力的作用,電動自行車很容易失去重心,發(fā)生側翻,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