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記者王培琳 通訊員彭一鑫
根據海南省《2022年應對疫情沖擊保障農業(yè)生產和農民增收的九條措施》文件要求,近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監(jiān)管局會同省財政廳等省級相關部門加快推動農民小額貸款貼息率提升事宜的落實,出臺《關于提高農民小額貸款貼息標準事項的細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讓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據了解,我省將對2022年8-12月到期的農民小額貸款和新發(fā)生的農民小額貸款貼息由5%提升至6%。
貼息政策執(zhí)行標準包含如下:2022年8-12月到期或提前結清的農民小額貸款貼息提升至6%;2022年8-12月新發(fā)生的農民小額貸款貼息提升至6%;2022年8-12月到期或提前結清后再申請的農民小額貸款,到期或提前結清部分及再申請部分均提升至6%。
上述農民小額貸款利率低于6%的,按照實際利率全額貼息;利率高于6%的,按照6%貼息。
此外,《措施》細化了責任分工,并明確完成時限。
省金融監(jiān)管局負責組織、協(xié)調指導全省農民小額貸款貼息工作。對2022年8-12月到期以及新發(fā)生的農民小額貸款貼息率由5%提升至6%進行資金測算,并完成預算報送。同時,協(xié)調與指導相關職能部門、市縣政府牽頭部門和涉農金融機構做好貼息變動的銜接工作,召開工作會議并印發(fā)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各市縣、經辦金融機構做好政策對外宣傳工作,擴大政策知曉面。
省財政廳和市縣財政部門負責農民小額貸款貼息資金的籌集、安排、撥付和監(jiān)督。省級財政承擔貼息率上升1%部分的資金支出。各市縣牽頭部門負責本市縣農民小額貸款貼息工作的管理、考核、審核、協(xié)調和宣傳等工作。
經辦金融機構落實好貼息政策的執(zhí)行工作。通過各類載體加強宣傳,深入到戶講解《2022年應對疫情沖擊保障農業(yè)生產和農民增收的九條措施》中的相關政策,多渠道擴大政策知曉面。全面摸排受疫情沖擊農戶信貸需求,加大農民小額貸款投放力度,幫助受疫情沖擊農戶恢復生產。各經辦金融機構應按月編制金融機構待貼息的農民小額貸款清單,及時報市縣政府牽頭部門,全力保障貼息資金按月及時兌付。此外,經辦金融機構要按照人民銀行利率政策導向確定農民小額貸款利率水平,禁止進行政策套利,確保利率只降不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