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章程)誠信理念不僅應當體現在現實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網絡空間上同樣應該得到提倡和遵守。網絡水軍與流量造假等行為除了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還會侵蝕網絡空間的社會信任。廣州互聯網法院審理了一起網友“刷量”注冊新用戶以賺取平臺獎勵的案件,認定采用欺騙方法制造虛假關注量,進而利用懸賞活動牟利的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擾亂電子商務活動正常秩序,不予支持造假者獲得獎勵。
廣州一家網絡科技公司為推廣運營的一款手機應用軟件,便推出了邀請好友注冊獎勵現金紅包活動,即用戶邀請一位好友下載該APP并進行符合一定規(guī)則的使用后,邀請者和被邀請者均可獲得一定金額的現金。
為獲得獎勵,林華(化名)累計邀請了9404個新賬號注冊,然而,上述新注冊用戶部分是使用“貓池”手機號的虛假用戶,部分是專業(yè)賺取紅包等利益的群體,并非真正意義上的用戶。之后,林華在進行獎金提現操作時,該軟件顯示其提現申請未能通過。經咨詢,網絡科技公司的客服人員回復稱,因林華進行了違規(guī)操作,故收益無效,且被凍結提現操作。林華不服,遂訴至法院,請求網絡科技公司支付其獎金3.1萬元。
廣州互聯網法院生效判決認為,網絡科技公司針對其用戶開展的邀請好友注冊獎勵現金紅包的告示,屬于懸賞廣告。林華表面上為涉案APP邀請了大量新用戶,但這類成員注冊成為新用戶的目的僅是為了獲取相應的獎勵,而非真正使用涉案APP,不能形成真正意義上的用戶,故此類操作與使用設備虛構用戶類似,均應視為“刷量”操作。林華的“刷量”行為實際上是采用欺騙方法制造完成特定行為的假象,進而利用懸賞活動牟利,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刷量”行為擾亂了電子商務活動的正常秩序、損害了互聯網企業(yè)的合法權益,不應得到支持和鼓勵。為此,判決駁回林華的全部訴訟請求。
原標題:網友“刷量”賺取注冊獎勵 被判收益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