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海南新聞4月14日電(記者 張茜翼) 海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14日介紹,今年該局部署開展2022年海南省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嚴厲查處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質量違法和計量作弊、醫(yī)美領域虛假宣傳和違法廣告、翻新“黑氣瓶”和劣質燃氣具、超期未檢電梯、面向未成年人開展“無底線營銷”、非法出售和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生產經營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離島免稅“套代購”等11類違法行為,解決民生領域突出問題。
10宗典型案件:
1.海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查處雅苗商貿(海南)有限公司經營侵權化肥案
當事人在銷售化肥時,存在在同一種商品的包裝、裝潢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的行為。當事人經營上述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復合肥料和有機肥料共1120袋,總重量50噸,違法經營額合計14.18萬元。
2022年3月2日,海南省市場監(jiān)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化肥920袋、罰款21.27萬元的行政處罰。
2.海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查處大院餐飲服務(海南)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當事人在其經營的海南大院餐飲酒店中,存在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葡萄酒的行為,違法經營額總計19.37萬元。
2022年3月22日,海南省市場監(jiān)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紅酒1470瓶、罰款38.75萬元的行政處罰。
3.?谑惺袌霰O(jiān)督管理局查處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案
經檢測,當事人生產的南?爵~片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要求。經查,當事人在2021年07月27日共生產了639袋南海烤魚片(180克/袋),已經銷售完畢,貨值合計14431.8元,違法所得8680.8元。
2022年3月31日,海口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4.43萬元、沒收違法所得0.86萬元的行政處罰。
4.?谑惺袌霰O(jiān)督管理局龍華分局查處海南齋有福管理有限公司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案
當事人委托連云港海泉食品有限公司總生產的榛蓮齋燒海苔菌落總數(shù)項目不符合GB19643-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藻類及其制品》要求,銷售額4560元,違法所得720元。當事人在委托運輸這批榛蓮齋燒海苔(原味)時物流配送車廂溫度高,未按照說明書上的儲存要求進行存放,造成菌落總數(shù)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
2022年2月11日,?谑惺袌霰O(jiān)督管理局龍華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720元、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5.?谑惺袌霰O(jiān)督管理局龍華分局查處海口龍華來順商行經營酸價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黑芝麻案
當事人經營酸價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黑芝麻,共銷售22.5公斤。且當事人無法提供進貨來源及進貨票據憑證。
2022年2月22日,?谑惺袌霰O(jiān)督管理局龍華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480元和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6.萬寧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查處廣百佳貿易有限公司銷售不合格豇豆案
經抽樣檢驗,當事人銷售的豆角(豇豆)倍硫磷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當事人2021年10月8日購進該批次豆角(豇豆)55斤,已銷售50.21斤,貨值金額計213.4元,違法所得計54.22元。
2022年1月12日,萬寧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54.22元、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7.瓊海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查處海南中油深南石油技術開發(fā)有限公司瓊海愛華西路加氣站使用未經檢驗的氣瓶案
2021年12月3日,瓊海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聯(lián)合瓊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聯(lián)合執(zhí)法檢查,發(fā)現(xiàn)當事人的液化石油氣銷售單據和充裝記錄數(shù)量不一致。經查,當事人存在未按照規(guī)定實施充裝前后的檢查、記錄制度的行為,違規(guī)銷售液化氣97瓶。
2022年1月27日,瓊海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8.昌江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查處昌江致和寶真商貿有限公司使用經檢驗不合格的電梯案
當事人經營使用的載貨電梯于2021年6月3日和2021年8月5日經海南省鍋爐壓力容器與特種設備檢驗所檢驗,檢驗結論均不合格。但當事人于2021年6月4日至2022年1月24日期間仍使用該檢驗不合格的電梯。昌江黎族自治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分別于2021年6月4日、2021年7月1日、2022年1月24日對經檢驗不合格的曳引驅動載貨電梯進行檢查,并責令當事人停止使用該臺經檢驗不合格的載貨電梯。
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使用經檢驗不合格電梯的違法行為。2022年3月16日,昌江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9.陵水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查處桂某某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案
經查,當事人桂某某(市場流動攤位)在陵水黎族自治縣新村鎮(zhèn)新漁港碼頭銷售海產品,一直使用不合格電子計價器稱重,以作弊的方式稱量,短斤缺兩,欺騙消費者。因當事人未做銷售記錄,無法估算違法所得。
2022年3月10日,陵水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沒收不合格的電子計價器和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10.?谑惺袌霰O(jiān)督管理局查處?谛阌⒒劭挡途甙b廠儲存禁止名錄內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
2020年12月24日,海口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到?谑行阌^(qū)向榮路1號海南省化肥廠倉庫對當事人進行現(xiàn)場檢查,發(fā)現(xiàn)當事人儲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6514箱,貨值25.68萬元。
2021年4月2日,?谑惺袌霰O(jiān)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6514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和罰款25.68萬元的行政處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