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年度匯算已開放預約辦理
可預約3月1日至15日任意一天辦理
本報?2月16日訊 (記者王培琳 通訊員曲易伸 朱敏)3月1日,全國將開始進行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2月16日,海南日報記者從海南省稅務局獲悉,為鼓勵錯峰辦理,今年,稅務部門首推預約辦理服務,有年度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15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jù)自身情況,自2月16日起,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預約3月1日至3月15日中的任意一天辦理。
辦理匯算清繳的時間為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在中國境內(nèi)無住所的居民納稅人如果提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需要說明的是,為幫助納稅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通過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nèi)錯峰辦理,建議納稅人盡量在約定的時間內(nèi)辦理,以免產(chǎn)生辦稅擁堵,影響辦稅體驗。3月16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須預約,可以隨時辦理年度匯算。
據(jù)悉,為便利納稅人,海南省稅務局為納稅人提供三種辦理渠道。一是網(wǎng)絡辦。納稅人可優(yōu)先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二是大廳辦。納稅人可選擇就近的辦稅服務廳辦理,稅務機關提供專業(yè)服務指導。三是郵寄辦。納稅人如不方便通過上述兩種方式辦理,可以選擇將申報表寄送到稅務機關公布的指定地址,由專門的稅務機關負責聯(lián)系辦理。
此外,對于獨立完成年度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納稅人提出申請,海南省稅務局可提供個性化年度匯算服務。
同時,海南省稅務局將推出系列優(yōu)化服務措施,加強年度匯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分類編制辦稅指引,通俗解釋政策口徑、專業(yè)術語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提示提醒服務,并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wǎng)頁端、12366納稅繳費服務平臺等渠道提供涉稅咨詢,幫助納稅人解決辦理年度匯算中的疑難問題,積極回應納稅人訴求。
海南省稅務局溫馨提醒各位納稅人:年度匯算開始前,納稅人可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查看自己的綜合所得和納稅情況,核對銀行卡、專項附加扣除涉及人員身份信息等基礎資料,為年度匯算做好準備。
對大眾所關心的部分問題,海南省稅務局為廣大納稅人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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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果不預約,可以進行年度匯算清繳嗎?
答:可以的。如果您想3月1日至3月15日期間辦理年度匯算清繳,需要在2月16日后登錄個稅APP預約辦稅。如果在3月16日至6月30日之間的任何一天,可以直接辦理,無須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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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年度匯算初期辦理需求是指什么?
答:是指納稅人自己主觀意愿和實際需求,需要盡早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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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3月1日后再預約還來得及嗎?
答:3月1日以后直到3月15日,納稅人仍然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預約辦稅,選擇未約滿的任意日期預約即可。當然,納稅人也可以不預約,3月16日后直接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網(wǎng)頁端辦理匯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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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哪種情況需要辦理年度匯
算清繳?
答:兩種情形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一是申請退稅的,即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二是需要補稅的,即納稅年度內(nèi)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另外,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納稅年度內(nèi)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jù)實辦理年度匯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