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陜西省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公布了十天高速“8·17”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調查結果。
2021年8月17日7時10分,十天高速公路安康段安康至十堰方向186KM+450M處發(fā)生一起兩輛小型普通客車相撞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5人死亡,3人受傷。事故發(fā)生后,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技術鑒定、綜合分析等方法,查明了事故原因,認定了事故責任,并對暴露出的問題,提出相應整改措施。
經調查,小型普通客車駕駛人李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是造成本起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李某應負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目前,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安交管部門提醒: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要嚴格按照交通標志標線和規(guī)定車道通行,嚴禁疲勞駕駛、分心駕駛、超速行駛,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提高交通安全風險防范意識,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總臺記者 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