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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寧今年追回違紀違法財物571萬余元
2021年10月19日 15:05 來源:海南日報

  海南日報萬城10月18日電(記者李佳飛 張惠寧 通訊員 葉麗美)海南日報記者10月18日從萬寧市紀委監(jiān)委獲悉,今年以來,萬寧市紀委監(jiān)委共處分179人,留置調查6人,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7人,追回違紀違法財物571萬余元。

  據(jù)悉,今年2月,萬寧水業(yè)公司原經理、萬寧市城市投資建設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書貴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同年6月22日,萬寧市人民法院對其受賄一案公開開庭審理,李書貴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5萬元。至此,李書貴354萬元違紀違法款全部追繳到位,是今年以來萬寧市紀委監(jiān)委追回的單筆違紀違法金額最大的一起案件。

  違紀違法財物追繳是反腐敗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案件查辦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體現(xiàn)紀法的剛性和嚴肅性,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萬寧市紀委監(jiān)委始終堅持違紀所得和違法所得一起查,不法利益和國家損失一起追。

  在立案審查調查之初,萬寧市紀委監(jiān)委通過同公安、組織人事、銀行、房管等部門協(xié)作,迅速查清被審查調查對象及其家屬的存款、房產、股票證券等財產狀況,為下一步追繳工作打好基礎。審查過程中,依法依規(guī)用好查封、扣押、凍結、搜查等監(jiān)察措施,及時有效控制涉案財物,嚴防涉案財物轉移、藏匿、滅失。同時,針對具體案件,綜合評估應追金額、追繳難度等因素,積極做好被審查調查對象及其家屬思想工作,講透政策擺明道理,打消當事人及其家屬的思想顧慮,督促其主動退繳涉案財物,以爭取從輕從寬處理。

編輯:葉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