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zhàn)略,營造良好的人才發(fā)展環(huán)境,陵水啟動2020年度人才個人所得稅獎勵申報工作!符合條件的各類申報人員不要錯過了!
一、申報對象
(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經認定為A、B、C、D、E類高層次人才(大師人才、杰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其他類高層次人才);
2.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及以上。
(二)同時需滿足以下條件:
1.個人所得稅有效繳納期限從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在上一自然年期間內(1—12月),在陵水連續(xù)全職工作一年,并在陵水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的各行各業(yè)人才。(陵水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不納入本獎勵措施范圍。)
3.企業(yè)工作人員,所在企業(yè)應為在陵水注冊、經營、納稅的企業(yè)。
二、申報時間
2021年7月1日至7月30日
三、申報流程
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按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向所在用人單位申請,用人單位將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材料,遞交海南省自由貿易港人才服務“單一窗口”(陵水)進行集體申報。
四、申報材料
用人單位提供申報個人證明材料復印件,需具有審核人簽名確認并做“與原件一致”意見,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一)申報人應向用人單位提供以下材料:
1.《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才個人所得稅獎勵申請表》;
2.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完稅證明);
3.個人學歷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wǎng)證明等);
4.個人繳納社保證明(退休返聘人員僅提供合同);
5.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證書;
(注:第3點中,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并出示證明材料。第5點中,以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身份申報人員無須提供。)
(二)用人單位應提供以下材料:
1.《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才個人所得稅獎勵單位申請表》;
2.《陵水黎族自治縣單位申請人所得稅獎勵花名冊》;
3.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4.開戶許可證;
5.申報人所有申報材料。
受理地址:陵水縣椰林鎮(zhèn)南干道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廳海南自由貿易“單一窗口”(陵水)
咨詢電話:0898-38321596
(來源:自貿港人才微信公眾號)
掃碼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