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囯都市報7月8日消息(記者 利聲富)為積極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zhàn)略,營造良好的人才發(fā)展環(huán)境,日前,陵水啟動2020年度人才個人所得稅獎勵申報工作。7月1日至30日,符合條件的各類申報人員可攜帶相關材料到陵水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廳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服務“單一窗口”辦理。
申報對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有經認定為A、B、C、D、E類高層次人才(大師人才、杰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及以上。須同時需滿足以下條件的有個人所得稅有效繳納期限從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上一自然年期間內(1—12月),在陵水連續(xù)全職工作一年,并在陵水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的各行各業(yè)人才(陵水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不納入本獎勵措施范圍);企業(yè)工作人員,所在企業(yè)應為在陵水注冊、經營、納稅的企業(yè)。
7月1日至7月30日,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按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向所在用人單位申請,用人單位將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材料,到陵水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廳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服務“單一窗口”進行集體申報。用人單位提供申報個人證明材料復印件,需具有審核人簽名確認并做“與原件一致”意見,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申報人應向用人單位提供以下材料:《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才個人所得稅獎勵申請表》;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完稅證明);個人學歷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證明等);個人繳納社保證明(退休返聘人員僅提供合同);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證書。
用人單位應提供以下材料:《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才個人所得稅獎勵單位申請表》;《陵水黎族自治縣單位申請人所得稅獎勵花名冊》;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開戶許可證;申報人所有申報材料。